根据广元市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需同时满足以下要点:
一、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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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生育政策
需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包括生育登记、生育服务证等手续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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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足额缴费
用人单位需为职工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 12个月 ,且生育或流产时仍在参保状态。
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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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标准
生育津贴按职工生育前12个月缴费基数计算,月平均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入缴费基数;低于60%的,按60%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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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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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天数 :根据妊娠月份确定,例如妊娠满4个月流产享42天津贴,妊娠满7个月以上生产享98天津贴,难产或多胞胎生育每增加1胎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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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职工月平均工资÷305×生育津贴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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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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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由医保基金直接支付给用人单位,用于覆盖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及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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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津贴不足,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结余部分纳入单位职工福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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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领材料
需提供结婚证、身份证、社保卡、生育服务证、住院病历等材料,具体以生育保险经办机构要求为准。
以上信息综合了广元市近年政策文件,实际操作中以最新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