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含13项内容,旨在为城乡居民提供全面、连续且免费的健康服务。以下是这13项内容的简要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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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为辖区内常住居民建立和维护健康档案,记录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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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教育:宣传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试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对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0~6岁儿童家长等人群进行健康教育;开展合理膳食、控制体重、适当运动等健康生活方式和可干预危险因素的健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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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接种:为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提供预防接种服务,包括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进行常规接种,以及处理和报告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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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岁儿童健康管理:包括新生儿家庭访视、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婴幼儿健康管理和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旨在保障和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育,减少疾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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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产妇健康管理:为妇女提供孕早期、孕中期、孕晚期的健康管理服务,包括产前检查、孕期保健指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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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健康管理: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每年一次的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等健康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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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针对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进行健康管理,包括定期随访、健康指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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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登记管理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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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对辖区内确诊的常住肺结核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并按规定提供随访服务和分类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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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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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健康管理:根据居民不同体质辨识,提供中医保健指导和干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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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协助卫生计生执法监督机构,开展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等领域的巡查工作。
这些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城乡居民的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