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四川省乐山市生育保险政策,生育津贴相关规定如下:
一、生育津贴的发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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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用人单位需为职工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满180天,且生育时已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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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行为合规性
需符合国家和地方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二、生育津贴的计算标准
以女职工产前或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计算公式为:
$$
\text{生育津贴} = \frac{\text{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times \text{产假天数}
$$
(例如:某单位上年度月均工资5500元,产假158天,则津贴为 $5500 \div 30 \times 158 \approx 28966.67$ 元)。
三、生育津贴的发放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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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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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产假90天(含产前检查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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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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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育假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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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剖宫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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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满4个月以上至7个月42天,7个月以上死胎/早产7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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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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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天数超过158天的,按实际天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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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生育时,津贴按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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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相关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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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营养补贴
符合90天以上产假的女职工,可获300元营养补贴 + 700元围产保健补贴,共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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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生育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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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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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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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多胞胎: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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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申领流程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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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包括生育服务登记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医疗费用发票、身份证、社保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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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生育后6个月内提交申请。
六、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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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按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灵活就业人员按当地限额标准的50%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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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待遇不重复 :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重复发放。
以上政策综合了国家及地方规定,确保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