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与汕尾市的关系是 代管关系 ,具体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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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隶属关系
陆丰市是广东省汕尾市下辖的县级市,1995年1月19日经国务院批准撤县设市后,由汕尾市代管。这种代管关系始于1988年汕尾市设立时,原海丰、陆丰两县划归新设的汕尾市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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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级别与管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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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市为县级市,行政级别与县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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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管辖范围包括20个镇、2个场、1个区,总面积1687.7平方公里,户籍人口约190.9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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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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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曾划归汕头地区专员公署管辖,1983年改属惠阳地区专员公署,1988年随汕尾市设立而成为其下辖县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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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陆丰市实现GDP297亿元,是粤东地区重要的经济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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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区位
陆丰市位于粤东沿海,北接陆河县、普宁市,东邻汕尾市华侨管理区及惠来县,西连海丰县,南濒南海,毗邻港澳。
总结 :陆丰市目前由汕尾市代管,但两者并非简单的包含关系。汕尾市本身是地级市,而陆丰市是其下辖的县级行政单位,两者共同构成粤东地区的行政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