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西桂林,符合政策的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自 2021 年 5 月 31 日起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且享受条件与一孩、二孩一致。相关政策具体如下:
- 生育假期方面:除国家规定的 98 天产假外,生育三孩的女方额外增加产假 80 天,总计可休 178 天产假。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享受 5 天的产前检查陪护假;在子女零至三周岁期间,夫妻双方每年分别累计享受 10 天育儿假,且男方还享有 25 天护理假。
- 生育费用报销方面: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生育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生育医疗费用实施分类保障,如单胎顺产限额支付标准为 4500 元,难产为 5500 元;多胞胎顺产和难产的限额也有相应提高。怀孕未满 4 个月流产的限额为 1000 元,满 4 个月流产的限额为 2000 元;输卵管复通术限额为 2000 元。门诊产前检查也纳入保障,女职工怀孕后门诊产检符合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周期内统筹基金按 70% 比例报销,最高支付限额为 1500 元。需注意,符合政策的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后,要在生育后 12 个月内,持原始发票及相关材料到参保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超过期限或材料不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 生育津贴方面:生育三孩及以上的女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期限在国家法定产假 98 天的基础上,先延长 30 天达到 128 天,在此基础上再延长 30 天,最终达到 158 天。享受生育津贴的参保人,需提供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病历资料、参保单位银行账户,还需提供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登记证或再生育证。
- 新生儿医保方面:初生新生儿可在出生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预参保登记,通过 “广西税务 12366” 微信公众号、广西税务 APP、微信或支付宝 “城市服务”、农信社等金融机构柜台足额缴费后,持新生儿预参保登记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医保结算,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打算生育三孩的家庭,建议提前了解政策细节,准备好相关材料,以便顺利享受各项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