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马鞍山市生育保险政策,生育津贴的申领材料需根据生育类型准备,具体如下:
一、基础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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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卡 :需提供本人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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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 :婴儿出生后由医疗机构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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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发票及明细清单 :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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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二、生育类型补充材料
(一)顺产/剖宫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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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服务登记证/生育证 :证明生育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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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 :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二)流产/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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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妊娠证明书 :医院出具的官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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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计划生育证明 :部分区域需提供。
(三)其他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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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生育 :需提供死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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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生育 :需提供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回执。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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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时效性 :需在生育后6个月内提交申请,逾期可能影响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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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津贴金额根据单位缴费基数和职工本人工资计算,具体标准以马鞍山市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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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如补缴医保期间生育,需提供补缴证明。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单位人事部门,确保材料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