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费用区间及年龄等因素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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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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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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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6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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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8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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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起付标准-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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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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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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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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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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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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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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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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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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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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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限额
- 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为4.7万元/年,超过部分由大额医疗费互助基金按100%比例报销
二、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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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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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60%(起付线200元,年度限额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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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二级医院40%(起付线200元,年度限额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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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病
- 覆盖癌症晚期化疗/放疗/镇痛治疗、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药等3种病种,报销比例90%(3.7万元起按100%支付)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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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档次差异 :职工医保分为一档(6万元/年)和二档(10万元/年),报销封顶线分别为6万元和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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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 :在职职工个人账户按单位缴费8%左右划入,退休人员按4%划入,用于支付门诊、药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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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市外异地就医报销比例较低,例如一级医院40%、二级医院50%等。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4-2025年最新调整,具体执行以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