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职工医保缴费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和缴费基数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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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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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按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的7.5%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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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个人 :按本人工资收入的2%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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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 以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低于全省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高于300%的按30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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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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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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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全省平均工资或60%为缴费基数,按8%比例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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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险种缴费比例(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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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单位21%(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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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单位2%,个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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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 :单位按行业分类缴纳,个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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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 :单位0.4%,个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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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 :单位5%-12%,个人5%-12%
三、历史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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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青海省曾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但当前政策已调整至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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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地区曾执行过单位16%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2021年数据),但根据全省统一政策,目前应为20%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1-2025年青海省社保政策文件,具体执行中可能因政策微调而变化。建议参保人员以青海省医疗保障局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