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医疗保障局最新政策,异地就医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主要包含以下核心内容:
一、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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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扩大
全国近7万家住院费用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38.21万家普通门诊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已纳入结算范围,实现县域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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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类型扩展
包括门诊慢特病、急诊抢救费用、外伤费用、住院期间院外检查治疗购药等此前未纳入直接结算的项目。
二、报销政策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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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支付标准
跨省直接结算执行参保地医保待遇支付政策(起付标准、支付比例等),不再区分参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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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调整
- 跨省转诊、长期居住、急诊抢救人员执行与参保地一致的比例,取消异地就医备案后下浮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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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报销规范
未及时备案的参保人员可在出院结算前补办备案,仍按参保地政策执行。
三、服务便捷性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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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渠道简化
支持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青海医保App、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等线上渠道办理备案,实现“刷码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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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协同管理
建立全省统一组织、分级负责的联动保障机制,强化信息共享与基金监管,提升结算及时性与稳定性。
四、其他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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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省内异地备案 :全面取消省内异地就医备案和“两定”机构互认机制,实现“一卡通全省、省内无异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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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规划 :2025年底前将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率提高到70%以上,普通门诊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数量翻番。
以上政策自2023年10月18日起逐步实施,进一步提升了异地就医的便捷性和保障水平,有效缓解了参保群众跨省就医的“三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