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乡居民医保报销范围及政策如下(截至2025年最新调整):
一、门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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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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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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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150元(含一般诊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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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及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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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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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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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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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机构:市域内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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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病门诊
- 高血压/糖尿病 :在基层门诊用药可享70%报销,年度累计最高支付360元(高血压)和480元(糖尿病)。
二、住院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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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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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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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县级医院: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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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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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属三级医院: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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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县域/急诊抢救:起付线增加1倍,比例降低10-1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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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销限额
- 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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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优惠
- 学生、18周岁以下居民、特困人员等可享起付线减半或免起付线待遇。
三、其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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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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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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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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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参保职工配偶:顺产1200元、剖宫产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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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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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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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异地转院、急诊、抢救、留观住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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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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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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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50%-80%(视个人自付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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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策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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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待遇优化 :扩大了基层医疗机构报销范围,取消了个别医疗机构单次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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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待遇统一 :调整了各级医院起付线及报销比例,简化了多疗程住院的起付线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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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政策调整 :顺产、剖宫产补助标准提高至1600元、2400元。
以上政策适用于合肥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具体待遇以医保经办机构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