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涉及的调整项目较为广泛,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一、收入类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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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销售收入
包括自产或外购商品作为奖品、捐赠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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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确认时点调整
确保与会计政策和税法规定一致,如租金收入、利息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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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收入调整
包括政府补助、国债利息收入等。
二、成本费用类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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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成本调整
核对原材料、人工等成本核算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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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费用调整
包括销售费用(广告费、差旅费)、管理费用等,需符合扣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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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金及附加调整
如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
三、资产类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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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折旧调整
核对原值、残值、折旧年限,确保符合税法规定(直线法/加速折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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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摊销调整
审查入账价值、摊销年限及土地使用权等特殊资产的摊销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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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跌价准备调整
因价格下跌或过期导致的存货价值减少需纳税调增。
四、税收优惠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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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未形成无形资产的研发费用可加计100%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加计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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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优惠
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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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优惠
如国债利息收入免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等。
五、其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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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标准调整
业务招待费按发生额60%或收入0.5%取低扣除,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2.5%部分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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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调增/调减
包括非公益性捐赠、罚款、滞纳金等不得扣除项目,以及免税收入、加计扣除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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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政策变更调整
如收入确认时点、折旧方法等会计政策变更需追溯调整。
总结
汇算清缴的调整核心在于确保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匹配,通过分类调整收入、成本、费用及资产,并合理运用税收优惠政策。需特别注意税法与会计政策的差异,如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