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鸿发是海南昌江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主要成员,其核心成员及组织架构如下:
一、核心领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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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鸿发
作为黄氏家族成员中最具野心和手段的成员,黄鸿发通过暴力手段积累资本,逐步扩大涉黑组织规模,最终成为组织头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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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鸿明
黄鸿发的哥哥,与黄鸿发共同参与组织犯罪活动。1990年纠集他人实施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事件,是组织的重要领导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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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应祥
黄鸿发的父亲,曾任昌江县建委建安组组长,利用公职身份为家族提供保护伞,支持黄氏家族在昌江的非法活动。
二、其他重要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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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鸿波 (已死亡):黄应祥之子,早期参与组织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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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亲及社会闲散人员 :以黄氏家族宗亲为纽带,黄鸿发通过暴力手段拉拢大量社会闲散人员加入组织。
三、组织架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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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亲纽带 :以黄氏家族宗亲关系为组织核心,增强成员忠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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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垄断 :通过控制赌场、建筑、运输等行业,形成经济垄断,获取巨额非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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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伞网络 :与199名官员(含原公安局局长)形成利益勾结,长期逃避法律制裁。
四、犯罪行为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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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犯罪 :实施故意伤害、聚众斗殴、敲诈勒索等58起犯罪活动,造成2人死亡、21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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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 :通过开设赌场、盗采铁矿等手段牟取非法利益20余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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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危害 :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秩序,引发民众广泛愤慨。
五、结局
2020年1月,黄鸿发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7项罪名被判处死刑,同年3月二审维持原判,2020年7月执行死刑。案件侦破过程中,共查涉案人员196人,查封财产超2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