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满25年,女满20年
根据合肥市最新医保政策规定,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一、退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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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年限要求
男性累计缴费年限需满25年,女性满20年,且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含在部队参加医疗保险的年限)。
- 2002年12月1日前国家承认的工龄或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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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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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不足的补缴方式 :允许一次性补缴至规定年限或继续按月缴费,减轻一次性补缴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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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比例 :统一调整为6%,低于15年需补缴至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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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报销 :补缴后纳入门诊统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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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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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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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单位需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退休后单位不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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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后需自行缴纳20年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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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管理
- 在职职工个人缴纳的2%计入个人账户;退休人员每月从统筹基金按统一标准计入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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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保障
- 未纳入职工医保的退休人员,可自愿补缴后享受医保待遇。
三、政策生效时间
上述调整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以上信息综合了合肥市医疗保障局最新文件及政策解读,确保与当前政策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