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保主要报销住院、门诊(含慢性病)、大病及生育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达70%,门诊报销从50%起步,大病保险可二次报销,生育费用按流程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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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保障:覆盖普通疾病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平均报销7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当地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部分城市对白血病、恶性肿瘤等特殊病种实行年度单次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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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保障:
- 普通门诊: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50%-60%,部分城市年度限额150-500元。
- 慢性病/特殊病:高血压、糖尿病(“两病”)用药报销50%以上且不设起付线;恶性肿瘤放化疗、器官移植抗排异等参照住院标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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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无需额外缴费,基本医保报销后,自付费用超起付线(约1.7万-2万元)可再报销60%-80%,特困人员等群体起付线减半且无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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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产前检查补助(最高300元)、顺产定额报销(600元),剖宫产按住院政策结算,不足600元按保底支付。
居民医保实行市级统筹,具体报销比例因地区差异略有不同,但整体覆盖了从日常门诊到重大疾病的医疗需求,是性价比极高的基础医疗保障。参保时建议咨询当地政策细则以最大化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