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共济制度,提高报销比例
根据2025年城镇医保新政策,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一、职工医保共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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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共济功能
允许职工将个人账户内的资金用于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医疗费用报销,但医保卡不可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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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奖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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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满4年的,每多参保1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额度提升(如不低于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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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参保后,累计参保年限清零并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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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病保险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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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提升
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至70%,并通过激励政策进一步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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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报销及特殊病种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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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病、慢性病及高血压、糖尿病等“两病”门诊费用可享二次报销,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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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154种门诊特殊用药,覆盖多发性硬化等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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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缴费与待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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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与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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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月缴费基数为职工本人月工资,单位缴费基数为职工工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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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费率保持不变(职工8%、单位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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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等待期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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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缴费期缩短至2024年9月1日-12月31日,个人缴费后次年1月1日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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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连续参保人员每断保1年,待遇等待期增加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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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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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按60%比例报销,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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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根据连续参保年限提高,最高达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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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重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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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管理 :2025年禁止灵活就业人员中途转换职工医保,且住院费用需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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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参保 :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可享医保待遇。
以上政策旨在提升医保保障水平,鼓励长期参保,并通过共济机制扩大医保覆盖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