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2023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缴费标准如下:
一、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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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及其未成年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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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 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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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财政补助为每人每年 61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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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 96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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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居住证(含港澳台户籍)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及其未成年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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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 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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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财政补助为每人每年 61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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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 96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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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市户籍且不持有居住证的居民(学生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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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 96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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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财政补助未明确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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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缴费时间
- 2023年度缴费期 :2022年9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三、缴费方式
可通过“粤医保”“粤税通”等公众号线上缴费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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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未缴费将无法享受2023年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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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缴费标准已调整,个人缴费为380元/年
以上信息综合了清远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本地宝平台发布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