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养老保险政策调整涉及多个方面,主要包括缴费标准、补贴政策、退休年龄及养老金计发机制等,具体如下:
一、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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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
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单位承担16%,个人承担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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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可自主选择缴费基数(当地社平工资的60%-300%),缴费比例20%,全部由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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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
缴费档次分多个等级(如每年200元、500元等),按年缴纳,政府补贴基础养老金部分。
二、重要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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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近退休失业人员补贴
2025年1月起,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领取失业保险金+大龄失业金,直至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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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残津贴替代提前病退
缴费年限不足15年但距离退休超过5年的人员,可申领病残津贴(按缴费年限计算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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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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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 :2011年6月前参保但退休不足15年者,可延缴5年补齐;因企业破产、裁员断缴者可减免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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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灵活就业者 :1965年前出生者60岁可补缴至15年;1965年后者需等到65岁;疫情等特殊原因断缴者部分地区开放补缴,但审核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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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退休年龄与养老金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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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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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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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干部:5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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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人:5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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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计发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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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企业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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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为退休时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基数越高,养老金水平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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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关键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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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残津贴等级划分 :根据距退休年限分三个等级,5年以上逐步升级为全额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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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调整机制 :2024年已启动定额调整,2025年预计综合考虑物价指数、经济状况等因素进一步调整。
以上政策综合了“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同时强化了对特殊群体的保障,确保养老金制度的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