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
根据浙江省医保政策规定,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累计满20年(含视同缴费年限)后,退休时无需再缴纳医保费用,即可享受终身医保待遇。具体说明如下:
一、缴费年限要求
- 累计缴费年限标准
-
男性职工累计缴费满25年,女性职工累计缴费满20年,均满足终身医保待遇条件。
-
若退休时未达到上述年限,可继续缴费至满20年,或选择一次性补缴。
- 灵活就业人员政策
- 累计缴费年限同样以20年为准,未达标者可按上述方式补缴。
二、退休后待遇
-
停止缴费 :缴费年限满20年后,无需再缴纳医保费用。
-
终身待遇 :可享受门诊、住院等医保报销待遇,部分地区可能提供返现补贴。
三、其他选择
-
继续缴费 :未达年限时可选择继续按月缴费,但需承担个人账户缴费部分。
-
暂停缴费 :部分地区允许暂停缴费,但需注意可能影响退休后医保待遇的享受时间。
四、法律依据
-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
明确规定,累计缴费满20年的职工退休后无需缴费,未达标者可缴费至满20年。
总结
在浙江,医保缴费年限满20年是享受终身医保待遇的门槛,无需再继续缴费。但需注意,缴费年限与退休年龄需同时满足,且不同地区可能存在细微政策差异,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