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生育津贴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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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需符合国家及地方计划生育政策,且生育行为或手术均需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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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缴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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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足额缴费 :用人单位需为职工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含生育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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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按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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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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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与参保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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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户籍女性需满足连续缴费满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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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地户籍女性需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连续缴费满12个月,且生育时仍在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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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计算方式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假期天数(如产假15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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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材料
需提供结婚证、社保卡、生育服务证(或街道计生证明)等材料。
三、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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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且生育时参保状态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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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地区参保 :若在异地生育,需当地连续参保满12个月。
以上条件综合了国家及地方政策,具体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