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深圳缴纳社保后,其医疗费用报销政策如下:
一、基本报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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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状态要求
需确保深圳社保处于正常缴费状态,且缴费记录连续无断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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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或转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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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报销 :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前,需通过深圳医保平台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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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报销 :通过正规医疗机构转诊至深圳定点医院就医,可享受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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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结算时效
门诊、住院等医疗费用需在发生之日起12个月内提交报销材料。
二、报销比例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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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比例 :在深圳备案或转诊的异地医疗费用,可按深圳医保报销比例(55%-90%)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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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后报销 :若未备案或转诊,需先自费,回深圳后凭材料申请报销。
三、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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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不全
若住院时未携带社保卡或诊断证明,可在出院后补充材料申请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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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子女就医
未办理异地登记的非深户少儿在深圳探亲、度假期间就医,需在入院后1个月内办理异地就诊登记。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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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通用社保卡 :需使用全国通用的社保卡进行医疗费用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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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材料 :通常需提供身份证、费用明细、诊断证明等材料。
外地人在深圳缴纳社保后,通过备案或转诊程序,其医疗费用可实现报销。建议就医前通过深圳医保平台办理备案,以确保顺利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