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官方数据,西藏自治区的乡镇和村数量如下:
一、行政区划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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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行政区划
全区共辖7个地级市(拉萨市、日喀则市、昌都市等)和1个地区,合计74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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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与建制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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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数量 :截至2020年8月,西藏实现476个乡镇通客车,占全国乡镇总数的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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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制村数量 :共有2050个建制村,较2018年增加近一倍,显著提升了农牧区交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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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数据对比(截至2020年)
类型 | 数量 | 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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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级市 | 7 | 6.5% |
县 | 66 | 8.8% |
乡镇 | 476 | 60.5% |
建制村 | 2050 | 100% |
三、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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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调整 :2019年西藏曾调整划为6个地级市,但2020年最新数据仍以7个地级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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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建设成效 :截至2018年,西藏有1924个生态村,占行政村比例较高,体现了生态保护与乡村振兴的结合。
以上数据综合了自治区官方统计及交通、生态建设等多领域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