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医保大病住院报销政策中, 不存在统一的上限 ,具体报销规则如下:
一、报销基数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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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基数
以个人自负合规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含5000元)部分为补偿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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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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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万元(含1万元) :报销5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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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万元(含2万元) :报销5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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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万元(含5万元) :报销6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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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以上 :报销6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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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优惠
- 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等困难群体起付线降至2000元,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如72%-87%)。
二、封顶线与补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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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统一封顶线 :政策设计为“上不封顶”,但实际报销额度受个人缴费标准、医疗需求等因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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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保障体系 :结合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使城乡居民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80%,困难群体达90%。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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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门诊费用按比例报销(如50%-75%),与住院报销规则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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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 :2023年统一提高到10万元,2025年进一步优化但未明确提及新限额。
四、政策调整趋势
近年甘肃持续优化大病保险政策,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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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将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从90元提高到1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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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对贫困群体进一步降低起付线并提高报销比例。
以上政策适用于全省城乡居民,具体报销比例可能因医疗机构级别、费用类型及保障对象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