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肥料含量不合格的罚款标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性规定,主要分为以下情形:
一、依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的罚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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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肥料登记证
处警告,罚款不超过3万元(无违法所得则不超过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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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或含量不符
处警告,罚款不超过3万元(无违法所得则不超过1万元)。
二、依据《产品质量法》的罚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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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节
处违法产品货值金额50%以上3倍以下罚款,无违法所得则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者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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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严重
处违法产品货值金额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无违法所得则没收违法所得,情节特别严重者吊销营业执照。
三、其他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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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上限 :各类处罚中,罚款上限均为3万元(无违法所得时为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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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主体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如农业农村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化肥产品有行政处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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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认定 :是否认定为“情节严重”需结合货值金额、违法所得及社会危害性综合判断。
四、案例参考
- 具体案例 :邹平市魏桥镇明天种子农药经营站因销售有效成分与登记批准内容不符的肥料,被罚款3.325万元。
建议相关企业严格把控肥料生产质量,避免因违规行为承担高额罚款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