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合肥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产品名称和单一养分含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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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料名称应清晰明确,不得含有不实夸大的宣传,如“高效×××”、“××肥王”、“全元素××肥料”等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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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养分含量应以配合式氮—磷—钾的顺序,分别标明总氮、有效五氧化二磷、氧化钾的百分含量。单一养分含量不得低于4.0%。
- 中量元素和微量元素的标注 :
- 若加入中量元素或微量元素,不得在包装容器和质量证明书注明。
- 氯离子含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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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复混(合)肥料中氯离子的含量大于3.0%时,应在包装物上标明“含氯”,以避免对忌氯作物如黄烟、果树等造成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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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标明“含氯”的复混肥料,其氯离子含量不得超过3.0%。
- 产品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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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混肥料或复合肥料均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GB15063—2001《复混肥料(复合肥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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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标准号及年代号应在产品包装上标明。
- 有效养分含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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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混肥(复合肥)有效养分含量分为高中低三种:高浓度氮磷钾含量≥40%,中浓度氮磷钾含量≥30%,低浓度氮磷钾含量≥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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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溶性磷含量≥40%,水分子含量低于5%,粒径为1~4.75毫米。
- 土壤和作物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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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壤的酸碱度、有机质含量、作物种类和养分需求选择合适的复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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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忌氯作物,应选用氯离子含量低的复合肥。
- 施肥方法 :
- 根据施肥方法选择不同剂型的复合肥,如作基肥应选用颗粒状复合肥,作追肥应选用粉状复合肥。
- 其他 :
- 复合肥中的氮素由铵态氮配成的复合肥有利提高氮素的利用率。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复合肥的质量和适用性,帮助农民朋友科学选用和使用复合肥,提高肥料利用率和作物产量。建议在购买复合肥时,仔细查看产品包装上的标识,确保其符合相关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