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在同一个省份的不同城市就医属于异地,需办理备案手续才能直接结算。根据现行政策,只要跨越医保统筹地区(通常以地级市为单位),无论是否跨省均视为异地就医,报销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待遇”原则,且备案后可直接结算住院、门诊等费用。以下是关键要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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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的界定标准
医保统筹地区以地级市为单位划分,同省不同市属于不同统筹区。例如广东省内广州与深圳、河北省内石家庄与唐山之间就医均属异地,需按异地医保规则处理。 -
备案是直接结算的前提
参保人需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地方渠道(如广东“粤医保”小程序)提前备案,选择就医地市(无需指定医院)。备案后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联网定点医院可直接结算,否则需先垫付再回参保地报销。 -
报销政策差异
- 跨省异地:执行就医地医保目录(药品/诊疗范围),按参保地比例报销。
- 省内跨市:部分省份(如广东)执行参保地目录和待遇,报销比例通常高于跨省。
例如高血压患者跨市就医,若两地目录不同,可能面临部分药品不予报销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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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处理
- 急诊抢救:无需备案,视同已备案直接结算。
- 临时外出:备案有效期至少6个月,期间可多次就医。
- 长期居住:如随迁老人,备案长期有效,但需提供居住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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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未备案的异地就医可能降低报销比例(部分城市降幅达20%)。
- 门诊慢特病(如糖尿病)需额外选点,且跨省仅限5种病种。
建议提前通过官方渠道查询备案流程及定点医院名单,避免因手续不全影响报销。若计划频繁跨市就医,优先办理长期备案以保障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