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异地就医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级别及医疗费用分段计算,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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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急)诊大额医疗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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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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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在职职工800元,60-70岁退休人员700元,70岁以上退休人员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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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三级医院55%、二级医院65%、一级医院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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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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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 :三级医院1700元起付,二级1100元,一级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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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住院 :三级500元、二级350元、一级270元起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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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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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起付标准以上至5.5万元85%,5.5万-15万元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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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起付标准以上至5.5万元90%,5.5万-15万元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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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建国前参加工作老工人在三级、二级医院95%,一级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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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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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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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职工和退休人员均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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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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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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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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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定点医院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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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定点医院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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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定点医院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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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非定点医院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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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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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门槛 :不同级别医院起付标准不同,且存在年度累计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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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报销 :乙类药品80%、贵重药品70%、特殊检查/治疗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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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接续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时医保关系可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以上比例及标准综合了政策文件及地区实践,具体以咸宁最新医保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