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职工医保相关规定,退休后补缴医保是可行的,但需符合一定条件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如下:
一、补缴条件
-
累计缴费年限要求
-
男性需累计缴纳满30年,女性需累计缴纳满25年,且2025年省内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2年。
-
若未达到年限,需以当前年度缴费基准值为基数,补缴至满足年限要求。
-
-
退休年龄要求
- 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或领取基本养老金后,方可办理退休手续。
二、补缴方式
-
单位办理
- 需由原单位协助办理补缴手续,退休后保持单位参保状态(需单位终身参保)。
-
个人办理(灵活就业人员)
- 以当前年度缴费基准值的60%为基数,按用人单位缴费率(如8%)补缴,补缴后即可办理退休手续。
三、补缴费用计算
-
单位参保人员 :
每月补缴金额 = 当前年度缴费基准值 × (用人单位缴费率8.7% + 个人缴费率2%) + 大病医保费用。
-
灵活就业人员 :
每月补缴金额 = 当前年度缴费基准值60% × 用人单位缴费率8% + 大病医保费用。
四、注意事项
-
补缴后待遇
补缴完成后,退休人员无需再缴纳职工医保费(大病保险费除外),医保待遇与缴费情况不再挂钩。
-
办理时效
若退休时年限不足,需在退休手续办理前完成补缴,否则可能影响待遇确认。
-
其他选择
可暂缓退休手续,持续缴纳医保至满足年限,但需承担个人缴费部分。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具体操作流程及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