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工把病人摔伤的责任归属需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断,主要分为以下情形:
一、用人单位承担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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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行为侵权
若护工是用人单位(如养老院、医院)的员工,且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病人损害,则用人单位需承担侵权责任。例如,养老院护工在护理过程中因走神导致病人摔伤,养老院作为用工单位应直接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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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情形
若护工属于劳务派遣人员,且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损害,则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责任;若劳务派遣单位存在过错,需承担相应责任。
二、护工个人承担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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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或重大过失
若护工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如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违反操作规范等)导致病人损害,需承担侵权责任。例如,护工未及时发现地面湿滑未设置警示标志,或因疏忽未采取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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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职务行为
若护工在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致伤,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责任,通常与雇佣关系无关。
三、其他可能涉及的责任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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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侵权
若病人摔伤由第三方(如其他病人、访客等)行为直接导致,需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若第三方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接受劳务一方(如养老院)可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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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自身过错
若病人因自身原因(如未配合治疗、擅自行动等)导致摔伤,需减轻或免除护理方的责任。
四、责任承担比例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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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工过错:3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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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管理问题: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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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因素(如第三方侵权):视具体情况分担
五、处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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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证据 :保留医疗记录、现场照片、证人证言等,明确损害原因及各方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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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决 :与用人单位或护工协商赔偿事宜,可委托律师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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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途径 :协商不成时,可通过诉讼主张权利,法院根据证据判定责任比例。
护工摔伤病人的责任需结合职务行为、过错程度及是否存在第三人侵权等多因素综合判断,建议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