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执业证、道路运输证
关于非急救转运服务许可证的办理,综合相关信息整理如下:
一、所需证件与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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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需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内设置急诊科、内科、外科等诊疗科目,并配备相应的急救培训室、车辆调度室等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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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作为道路运输经营者,需办理此证以合法开展车辆运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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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相关证件
包括车辆营运证、交强险保单、检测合格证等,确保车辆符合运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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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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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配备8名司机、10名医护人员(含5名执业医师、1名重症医学/全科医学专业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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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与救护车比例≥1:1,医师与护士比例≥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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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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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填写非急救转运服务许可证申请表,并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车辆营运证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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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核查
相关部门对资质、人员、设备进行审核,可能包括现场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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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证件
完成所有环节后,领取非急救转运服务许可证。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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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办理流程可能因地方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工商、卫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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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要求 :非急救转运车需为工信部批准、信息产业道路交通车辆公示过的专用车辆,符合排放标准。
四、法律依据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道路运输条例》,非急救转运服务需同时具备医疗资质和运输资质,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