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医保缴费年限的规定如下:
一、基本缴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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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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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需累计缴费满30年,女性需累计缴费满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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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在本省范围内的实际缴费年限 不得低于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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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龄条件
- 男性满60周岁,女性干部满55周岁,女性工人满50周岁,且满足缴费年限要求,可申请退休并享受医保待遇。
二、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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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
- 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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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中断处理
- 若缴费中断,欠缴月份从次月开始停止享受医保待遇,但不会影响累计缴费年限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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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 需在退休时累计缴费满30年(含10年本地实际缴费年限),且年龄达到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或领取养老金后,方可办理退休待遇。
三、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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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按湖南省上年度城镇从业人员全口径月平均工资的60%-300%自主选择缴费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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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通常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左右,具体以当年政策为准。
四、政策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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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3年起,衡阳市职工医保最低实际缴费年限由10年逐步提高至15年,预计2028年全面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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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需关注每年政策更新,避免因年限不足影响退休待遇。
以上信息综合了衡阳市医疗保障局及政府公开资料,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