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临时救助政策综合各地规定如下:
一、救助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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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难型救助对象
因火灾、交通事故、重大疾病(如家庭成员突发重病)、意外伤害等突发情况导致基本生活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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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型救助对象
因家庭成员重大疾病、教育费用等刚性支出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
二、救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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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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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难型:单次救助金额原则上为当地低保标准的2-6倍,特殊困难可适当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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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型:根据家庭自付医疗费用超过低保标准的比例给予救助,最高不超过月低保标准的1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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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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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孤儿、困境儿童:医疗自付费用超过5000元按15%救助,超20000元按20%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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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残疾人家庭:在常规救助基础上增加10%救助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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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救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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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救助
通过社会化发放至个人社保卡账户,紧急情况可直接发放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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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物救助
发放衣物、食品、饮用水或提供临时住所,紧急情况优先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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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介服务
帮助符合条件的对象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等,或转介至公益慈善组织。
四、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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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难型 :需提供意外事件证明、医疗费用发票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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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型 :需提供医疗费用明细、家庭收入财产证明等。
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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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额度根据当地经济水平、家庭困难程度等因素动态调整,具体分档标准由各地民政、财政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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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物救助需符合政府采购制度,紧急情况可灵活处理。
以上政策综合自各地民政部门公开信息,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