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职工医保报销起付线标准如下:
一、门诊统筹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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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年度累计起付标准为 4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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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疾病门诊 :对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血液腹膜透析等特殊疾病,起付线标准未明确提及,但报销比例不低于80%。
二、住院报销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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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 :2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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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4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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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720元。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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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职工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 50万元 ,特殊疾病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 4000元 (含门诊和住院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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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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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在职人员70%-75%、退休人员75%-80%;住院费用按级别支付比例9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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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门诊:按90%报销,无起付线,每季度限额800元(单病)或1000元(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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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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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报销后,个人自付比例不低于75%(职工)或70%(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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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住院时,起付标准可降低15%。
以上信息综合了哈尔滨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最新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