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乡村建设是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五中全会于1997年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核心任务,其内涵和目标可概括为“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具体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生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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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现代化 :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广高效农业技术,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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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多元化 :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农村电商等新业态,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二、生活宽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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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完善 :建设道路、桥梁、供水供电等生活设施,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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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提升 :完善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体系,缩小城乡差距。
三、乡风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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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传承与创新 :保护传统村落文化,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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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建设 :开展道德讲堂、文明家庭评选等活动,提升村民文明素质。
四、村容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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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整治 :推进垃圾清理、污水治理、厕所改造,实施村庄绿化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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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 :加强森林、植被、河道等生态保护,打造生态宜居乡村。
五、管理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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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 :完善村民会议、村务公开等民主管理制度,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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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乡村 :推进农村依法治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补充说明
美丽乡村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在农村的延伸,强调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与“美丽中国”战略紧密衔接。其核心在于通过系统规划、综合整治和产业升级,实现农村经济、社会、生态的协调发展,最终达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