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定义与别名
该病征又称Apert综合征、尖头并指趾畸形、并指型尖头综合征等,属于颅颌面畸形疾病。
2. 病因与遗传
- 病因:目前病因尚未完全明确,可能与胚胎发育第8周时中胚层发育缺陷有关,常认为是常染色体显性遗传或基因突变导致。
- 遗传特点:多为散发病例,但患儿父母年龄较高(父亲平均36岁,母亲平均33岁),且发病率随胎次增加而上升,推测可能与父方生殖细胞突变有关。
3. 临床表现
- 颅骨异常:颅顶短而尖(塔颅),颅缝早闭,前额高耸,上颌骨发育不全。
- 神经系统症状:头痛、惊厥、智力低下,部分患者出现嗅觉、听觉丧失或继发性视神经萎缩。
- 眼部畸形:眼眶浅而扁平,眼球突出,两眼距离过远,上睑下垂,可能伴有青光眼或视力丧失。
- 手足畸形:手足对称性并指(趾),以第2、3、4指(趾)完全融合最常见。
- 其他异常:脊柱裂、短颈畸形、关节固定等。
4. 并发症
包括惊厥、暴露性角膜炎、婴儿性青光眼、视力丧失、脊柱裂等,病死率较高,多在婴儿期夭折。
5. 诊断与治疗
- 诊断:根据颅骨和颜面骨异常、对称性并指(趾)等特征性表现确诊。
- 治疗:
- 手术矫正:早期颅骨减压术预防智力障碍和视力损伤;手足矫形术改善功能。
- 辅助治疗:使用降颅压药物(如甘露醇)缓解颅内高压。
6. 预后与预防
- 预后:病死率高,存活者多存在严重功能障碍。
- 预防:婚前体检、遗传咨询、避免孕期环境有害因素(如辐射、药物)等。
若怀疑相关症状,建议及时就医并进行基因检测、影像学等综合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