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8天
根据2025年湖南省最新生育政策,生育假天数及构成如下:
一、基础产假与奖励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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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产假 :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女职工可享受 158天产假 ,其中包含 60天奖励产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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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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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休假 1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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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增加 1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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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 1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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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未满2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 15天产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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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2个月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 30天产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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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4个月未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 42天产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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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7个月的,享受 75天产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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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男方陪产假
男方可享受 20天陪产假 ,用于协助女方生产及产后护理。
三、育儿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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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2025年新增育儿假规定,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子女 3周岁以内 ,每年均可享受 10天育儿假 ,可叠加使用产假、护理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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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标准 :育儿假期间视为出勤,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扣减工资或福利。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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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主要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及《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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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具体天数以生育情况为准,建议生育前咨询单位人事部门确认。
以上政策自2025年3月19日起正式实施,旨在进一步保障生育家庭权益,鼓励夫妻共同参与育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