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180天
根据湖南省生育津贴的领取规定,生产后领取时间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领取时间范围
生育津贴须在分娩后 60天至180天 之间申请办理。超过180天则无法申领。
二、特殊情况说明
-
材料提交时间
建议在分娩后 60-90天 内提交完整材料,避免因材料不齐全影响申领进度。
-
生育津贴计算标准
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计算,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单位补足。
-
其他注意事项
-
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0个月(含补缴3个月内且提供劳动关系证明);
-
部分流程可能需单位协助代办或本人恢复健康后办理。
-
三、所需材料
-
基础材料:身份证、结婚证、生育服务证、出生医学证明、出院诊断书等;
-
补充材料:住院费用发票、夫妻双方身份证、医保手册、生育津贴申领表、准生证等。
四、办理流程
-
准备材料并提交至单位人力资源部门;
-
单位审核后向社保局申报;
-
社保中心审核通过后,通常在 15个工作日内 发放到账。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确认最新政策及材料要求,避免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