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
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后, 住院费用是可以报销的 。具体报销比例和范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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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待遇 :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并缴费成功后,参保人可享受住院报销待遇。2024年,云南省城乡居民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达70.84%。住院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等范围内的费用可以报销,不在上述范围内的费用需由参保人员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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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 :住院起付标准根据医疗机构级别不同而有所差异。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800元,二级医疗机构为500元,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为200元。支付比例也根据医疗机构级别不同而有所不同,具体比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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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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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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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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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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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报销待遇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参保人无需另行缴费即可享受大病报销待遇。大病保险和基本医保累计报销一般能达到所在地区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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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保障待遇 :参保人还可以享受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待遇,部分药品费用也可医保报销。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不仅住院费用可以报销,而且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以及大病医疗费用也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保障。具体的报销比例和范围可能因地区和政策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