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凉山州2025年生育津贴政策,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生育津贴的发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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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且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保持缴费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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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或手术要求
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并履行生育登记或手术手续。
二、生育津贴的计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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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假期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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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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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98天(妊娠7个月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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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剖宫产 :增加1个月(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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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 :每多1个婴儿增加1.5个月(4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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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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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月(含)-7个月:1.5个月(4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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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月以内:1个月(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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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婚奖励 :每晚婚1年增加1个月产假及3200元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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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育津贴的发放方式
直接发放至个人账户,企业可扣除已发工资后发放余额。
四、其他生育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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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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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可报销1400元产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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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多胞胎 :顺产2400元、难产4000元、多胞胎每孩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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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 :3个月(含)-7个月流产400元、3个月以内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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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与医疗费用的关系 :两者不可叠加,按较高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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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生育补贴
- 男性配偶未参保:顺产500元、难产1000元、多胞胎每孩1000元。
五、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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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 :领取失业金期间参保并生育,补贴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个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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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地区参保 :需在分娩或终止妊娠后12个月内申领,计发基数以参保地政策为准。
六、申领材料
身份证、病历、生育证明等材料。
以上政策综合了国家及地方规定,具体执行以凉山州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