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取消
根据相关规范和政策文件,关于湖南计生专干津贴的发放情况可总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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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取消时间
根据2006年国务院《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通知》(国发〔2006〕22号)及后续规范津贴补贴的通知,地区、部门和单位自行设立的岗位津贴一律取消。由于2003年岳阳发布的《关于切实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岳发〔2003〕3号)属于地方自行设立的岗位津贴,因此该津贴自2006年起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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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的待遇
目前没有明确政策规定60岁退休后恢复该津贴。若当地有相关配套政策,需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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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岗位性质
计生专干属于基层社区服务岗位,其工作内容与岗位津贴的取消无直接关联。若当地财政预算仍安排相关经费,可能以其他形式保障其基本待遇。
建议 :若对津贴发放有疑问,建议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乡镇政府,以获取最新政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