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泉州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政策如下:
一、门诊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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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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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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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含未定级) :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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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0元
二、报销比例分段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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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负担金额≤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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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8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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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8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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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负担金额>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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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9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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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9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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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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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种政策
2024年1月1日起取消门诊特殊病种政策,所有门诊费用按普通门诊政策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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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报销
- 市域外医疗费用按市内报销额度的92%报销(异地安置、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等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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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目录与费用封顶
- 基层医疗机构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及单列门诊统筹支付的医保药品费用不设起付线。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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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门诊与门诊特殊病种、住院共用40万元/年,其中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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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 :在职职工个人缴费计入个人账户,退休人员按基本养老金的2.5%划入。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4年全年,具体执行以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