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重庆居民医保在三甲(三级)医疗机构的住院报销比例如下:
一档参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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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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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额 :8万元/人·年
二档参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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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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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额 :12万元/人·年
未成年人专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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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级医院(含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的报销比例在同档基础上上浮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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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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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档: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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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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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三级医疗机构800元/人,二级300元/人,一级1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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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门诊费用可报销,年限额500元/人(一档300元,二档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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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起付线16901元/年,最高报销限额20万元,报销比例60%。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政策调整,确保覆盖当前有效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