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费县居民申请大病医疗补助的流程和部门如下:
一、申请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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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需向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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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民政部门
乡镇政府审核通过后,材料将提交至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具体流程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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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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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村/社区公示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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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民政部门最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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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材料
需准备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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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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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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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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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证明(如低保证明、贫困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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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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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发票、出院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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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度医疗保险结算单、大病保险补偿费用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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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险报销凭证(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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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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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上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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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委会初审
村(居)委会协助核实家庭经济状况、人口状况等,组织民主评议并提出审核意见,并公示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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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府审核
乡镇政府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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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审批与发放
县级民政部门审批通过后,由市民政局、卫生局统一印制大病医疗补助证,并发放补助金。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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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对象 :包括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家庭、重大疾病患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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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要求 :建议尽早申请,避免因材料不全或审核延迟影响救助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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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渠道 :可拨打当地民政部门电话(如7200923)查询办理结果或投诉。
以上流程和材料依据临沂市相关医疗救助政策整理,具体以费县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