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标准根据医疗费用类型和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普通门诊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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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 当前无起付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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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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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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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医疗机构: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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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 每年最高报销300元。
二、门诊特定病种报销标准
广州市将门诊特定病种分为两类,报销比例和起付线标准不同:
一类门诊特定病种(27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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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无起付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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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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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基层医疗机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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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医疗机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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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门诊特定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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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无起付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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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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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留院观察(三级医院):按三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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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病床:按一级医院标准(150元),每90日重新计算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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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按二级医院标准(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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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住院报销标准(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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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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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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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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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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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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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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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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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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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费用补助 :
- 超出统筹基金支付限额(2000元)部分,按70%比例支付。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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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长期异地就医参保人按职工月缴费基数的2%标准报销,最高限额3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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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报销比例提升至85%,专科机构70%。
以上标准适用于2025年3月实施的广州职工医保政策,具体以广州市医疗保障局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