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生育津贴的领取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领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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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女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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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
符合晚育(女方满23岁)条件的,夫妻双方需在申领表中选择享受晚育津贴对象。
二、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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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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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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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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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需激活金融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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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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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需提交《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男女双方签字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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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需提供配偶无工作单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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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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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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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辽事通”APP,进入“生育补助”模块上传材料,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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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城市支持通过单位网银或政务平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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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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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材料至户籍所在地街道办或社区服务中心填写《生育补助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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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经办员每月5-25日报社保申报,资金发放至单位账户后转交给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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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核与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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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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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提交后,医保部门通过智能审核系统进行自动化审核,通常在1-3个工作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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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核通过后,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职工社保卡关联的银行账户,省内户籍最快7个工作日到账,省外户籍不超过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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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 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原因;材料不齐全的,补齐后重新提交。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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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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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需在生育或手术出院后12个月内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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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城市支持线上申报,避免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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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真实性
- 所有材料需与生育服务手册、社保缴费记录等保持一致,虚假材料可能导致审核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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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渠道
- 不同城市可能存在政策差异,建议通过当地医保部门官网或“辽事通”APP查询具体操作流程。
以上流程综合了线上便捷申报与线下材料审核两种模式,职工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办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