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归属部门需根据具体险种和管理层级进行区分,具体如下:
一、主要归属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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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由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所属的机构负责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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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由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 所属的机构负责经办。
二、管理架构
我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实行 分层设置、分级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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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层面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设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负责全国统筹基金的管理和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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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层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地市、区县三级政府分别设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担社会保险登记、费用收缴、待遇支付等职能。
三、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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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可能实行 垂直管理体制 ,如省级或市级机构直接管理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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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实施机构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略有不同,但均属于上述部门体系。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主要隶属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医疗保障部门,具体分工和管理权限由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