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塔城市关于生育津贴发放的相关政策,2025年生育津贴的领取主体和流程如下:
一、领取主体
机关事业单位(含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职工 可申领生育津贴。具体范围包括:
-
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
-
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的其他职工(如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职工)。
二、申领条件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符合国家及地方生育政策;
-
单位依法履行缴费义务 :单位已按时缴纳生育保险费用;
-
材料齐全 :提交生育相关证明材料(如结婚证、生育证明、医疗费用发票等)。
三、津贴发放方式
-
单位垫付 :生育津贴由单位按职工 原工资标准 和医保部门计算结果 逐月垫付 ,通过单位对公账户发放;
-
“就高不就低”原则 :职工实际领取金额以 工资标准与生育津贴计算结果中的较高值 为准;
-
财政监督 :财政局根据医保局提供的数据进行核对,确保政策落实。
四、申领时间
职工需在生育或实施手术次月起 30日内 向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单位审核后按月拨付津贴。
五、注意事项
-
若单位未按时垫付,职工可向医保局或财政部门投诉;
-
生育津贴与医疗保险待遇并行享受,不因其中任何一项中断而终止。
建议符合条件的职工提前与单位沟通材料准备,确保津贴按时足额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