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新疆塔城地区生育津贴的办理要求,所需材料如下:
一、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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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
- 生育职工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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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
- 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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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证明
- 医院出具的生育证明或卫生计生部门签发的生育登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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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证明
- 新生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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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缴费证明
- 参保职工的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或生育期间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
二、辅助材料(视具体情况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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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簿
- 生育职工及配偶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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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生证/生育登记卡
- 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生育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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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相关材料
- 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盖就诊医院章)、医疗费用明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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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证明
- 单位出具的产假证明,包含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产假起止日期等。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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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 :部分材料需提供原件审核,复印件需清晰可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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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需在规定的产假结束后,由单位经办人提交材料至社保部门办理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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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若涉及异地就医,需额外提供异地备案表或居住证。
以上材料需根据实际情况准备,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确认最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