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宁夏银川生育保险政策,生产津贴(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如下:
一、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 = 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 × 产假天数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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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 :以参保人员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连续缴费月数超过12个月的按12个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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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天数 :根据生育类型确定,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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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产假:98天(含产前检查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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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常产假(如流产、难产等):根据实际天数计算(如妊娠3个月流产1.5个月、难产1.5个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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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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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生育补助金 (仅限男性参保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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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宁夏回族自治区上年度平均生育医疗费用的50%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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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配偶也参加生育保险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可额外领取一次性生育护理补助金(按上年度在岗职工日平均工资×25天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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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用补贴 :
- 由医保中心与医院按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部分按核定标准报销,异地分娩按实际标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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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补贴 :
-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可获300元一次性补贴。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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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需在生育后3个月内办理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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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参保人员缴费基数低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60%,则按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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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支付工资的用人单位参保职工在产假期间不再享受生育津贴,但可获原工资待遇和生育医疗待遇。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3-2025年银川生育保险政策文件,具体执行以当年官方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