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青海西宁生产津贴的申领流程如下:
申领条件
- 参保缴费:职工所在用人单位需按规定为其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且女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生育保险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
- 符合政策: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必须符合国家和青海省计划生育规定,女职工需持有有效的生育服务登记等相关证明材料。
所需材料
- 有效身份证件、出院证、出院小结、住院生育医疗费用结算单、生育登记资料、住院原始发票;
- 一孩/二孩生育登记表复印件一份、《西宁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婴儿出生或死亡医学证明;
- 门诊疾病诊断书、门诊医疗费用结算单、《青海省职工生育保险备案表》、《育龄妇女优质服务证》;
- 特殊情况材料:剖宫产需提供医院的剖宫产手术证明;流产需提供医院出具的流产诊断证明。
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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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申报:
- 用人单位经办人员通过“青海省医保服务平台·网上服务大厅”或“青海医保 APP”进行生育备案和津贴申请。
- 参保职工本人也可通过上述平台进行个人生育备案和津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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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申报:
- 用人单位经办人携带所需材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大厅进行生育备案和津贴申请。
- 西宁市各区县社保局地址及办理时间:
- 西宁市社保局:黄河路100号市社保服务经办大厅1楼
- 城东区社保局:南山东路68号中惠紫荆城4楼
- 城中区社保局:昆仑中路83-41号(国际村公寓楼下)
- 城北区社保局:城北区宁张路44号城北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 大通县社保局:大通县宁大高速出口200米处
- 湟中县社保局:鲁沙尔镇庄隆路32号
津贴发放
- 生育津贴审核通过后,次月发放至女职工本人银行卡账户。
请注意,申领生育津贴的受理期限为每月1号至15号,逾期不予受理。建议在申领前准备好所有材料,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免影响津贴的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