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西宁作为青海省的组成部分,其生育津贴政策如下:
一、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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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产假 :98天(国家统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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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额外增加 :90天生育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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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及多胞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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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腹产等难产增加15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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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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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产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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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4个月流产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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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4个月流产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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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产假天数 :例如生育双胞胎且为剖腹产的女职工,总产假为188+15+15=218天。
二、生育津贴计算
生育津贴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支付。
计算公式 :
$$\text{生育津贴} = \frac{\text{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times \text{产假天数}$$
(注:具体计算以当地政策细则为准)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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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政策 :青海省对生育津贴的发放有明确法规保障,但具体金额可能因单位工资水平而异。若单位未依法缴纳生育保险,职工可要求单位补缴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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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标准 :目前公开信息中未明确提及具体金额,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获取准确信息。
2025年青海西宁生产津贴政策真实存在且符合国家及地方规定,但具体金额需结合单位工资和当地细则确定。